《关于在全市推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游览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优待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传承弘扬我市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
二、政策依据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中共河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退役军人组办〔2020〕15号)等文件精神。
三、目的意义
围绕“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的工作主线,充分体现我市作为兵员大市、优抚大市的责任担当,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统筹社会资源,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促进全市优待水平上台阶。
四、主要内容
整合全市已出台的文旅优待政策,涵盖全市11个县市区31处景区景点的免门票或打折优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