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阳国防教育基地文物史料的公告
为丰富南阳国防教育基地展陈内容,更好地开展国防教育,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各类国防军事类文物史料和藏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反映国防军事事业发展的相关文物史料。
(一)纸质史料。以纸张为载体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国防军事活动的历史资料,展示重要国防军事事件的文件、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地图,记载国防军事历史的电报、日记、手稿、信件、自传、回忆录等。
(二)实物史料。各个历史时期反映国防军事活动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战斗装具、武器装备、服装配饰、生活用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军用标牌、印章、军旗、队旗以及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劳动工具等各类实物。
(三)影像史料。各个时期国防军事建设以及双拥共建方面的照片、图片和视频资料等。
(四)其他史料。与国防军事活动有关、具有展陈价值的史料、文物。
二、征集方式
采取自愿捐赠、代管借展、复制展示等方式进行,以无偿捐赠为主,欢迎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积极踊跃捐赠。
(一)无偿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单位或个人,符合展陈标准的,颁发捐献证书,在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邀请参加有关仪式。捐赠文物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复制仿制。对无意捐赠实物或史料的,经本人或单位同意后,进行复制,再将原件退回持有人或单位。
(三)委托代管。单位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文物史料寄存到我中心委托代管,我中心将科学保护、严格安保,合理利用、适时展陈。
三、征集程序
(一)捐赠。文物史料持有者直接与我中心联系人联系申报,并提供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内容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以及涉及的人物、事件等其他信息说明;提供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体积较大、数量较多的可提前预约我中心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
(二)评审。在布展时组织布展评审专家,分批对文物史料进行筛选核验、综合评定,符合展陈条件的留用;不符合条件的,原物退还持有者。
(三)办理手续。与文物史料持有者协商确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档。对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征集时间、方式、收藏过程、背景说明等详细信息,存档入库。
四、征集说明
(一)捐赠人需要保证文物史料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阳市国防教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培杰
联系电话:0377—61569906
地 址:南阳市张衡东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北角50米
南阳市国防教育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退役军人事务局